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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函询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9  浏览次数:182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函询质量,促使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函询,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近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函询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函询质量,促使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函询,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近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函询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函询工作,科学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把握好函询的处置情形,注意函询的方式方法,让党员干部在如实说明情况的同时感受到组织温暖,唤醒纪律规矩意识。同时,认真分析研判函询说明情况,予以采信了结的,应向本人反馈说明;对态度不端正或说明不到位的,要责令其作出补充说明、“二次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负责地在函询回复材料上签字背书,对函询对象是否按照要求说明问题、是否说清了问题进行审核把关,不能一签了之、不管不问,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让其重新作说明,把住第一道关口。

  为加强对函询回复情况的抽查复核,《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函询回复情况抽查复核机制,加大对予以了结函询件的抽查复核力度,重点对反映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函询件进行抽查。对不认真对待、敷衍塞责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深刻检查;对边函边犯的,按照程序要求移送审查调查部门,追究党纪处分,必要时启动“一案双查”机制,追究函询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不严、敷衍应付的责任。

  据悉,为强化拓展函询工作成果运用,市纪委将按照《通知》要求,督促被函询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说明函询问题。同时,还将通过完善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建立联系单位廉政风险点台账、政治生态数据库等方式,多角度掌握领导干部相关情况。对于不忠诚老实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程斌 南昌日报记者 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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