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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榕调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立法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8  浏览次数:146
核心提示: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琪玉带队,到福州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立法调研。  调研组赴福州高新区、闽侯县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琪玉带队,到福州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立法调研。

  调研组赴福州高新区、闽侯县,实地察看部分乡镇染疫及除治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福州市、高新区、闽侯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情况汇报,专门就《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进行座谈交流、征求意见。

  黄琪玉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协调推进。福建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力度大,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就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极具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生态省战略。我省生态环境优良,是唯一保持水、大气、生态环境全优省份,森林覆盖率连续38年保持全国第一,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亟需通过地方立法提供法治保障。他强调,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标本兼治、上下联动,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好;要进一步加大除治力度,早发现、早行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加强配合协作,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林分质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市领导陈为民、林峰、严可仕参加调研或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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