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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鹤任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1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刘鹤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苗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刘昆财政部部长   高雨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   成员:王江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林念修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南平科技部副部长   刘伟财政部副部长   张义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屈冬玉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王炳南商务部副部长   张旭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潘功胜人民银行副行长   邹志武海关总署副署长   孙瑞标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鲜祖德统计局副局长   祝树民银保监会副主席   宣昌能证监会主席助理   贺化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伟贸促会副会长   黄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周清玉开发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兼任,副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孙光奇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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