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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所得税政策扩围 外商赴华投资再迎利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163
核心提示:9月26日,国常会部署了多项鼓励外商投资的措施。来源:视觉中国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部署
9月26日,国常会部署了多项鼓励外商投资的措施。来源:视觉中国9月26日,国常会部署了多项鼓励外商投资的措施。来源:视觉中国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部署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和加快通关便利化的措施外,会议还指出,为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要在持续扩大内需的同时,营造更加公平便利可预期、更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并加快环评审批进度,降低物流成本,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将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使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项目和领域等。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这些举措是对今年以来实行的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贯彻,对外商企业在准入前就给予国民待遇,对于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从而增强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

  前8月实际利用外资增幅有限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

  为了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2017年以来,国务院接连发布《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5号文)、《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39号文)等,从外资准入、财税政策、营商环境、人才出入境等多方面提升外商投资环境。

  而今年以来,两大负面清单(即6月2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及6月30日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先后实施,外商在金融、交通运输、汽车等多个领域的投资限制得到进一步放宽。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中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共41331家,同比增长102.7%;实际使用外资560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8月当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092家,同比增长126.8%;实际使用外资63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

  赵萍表示,尽管今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增幅显著,但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并不高,因此国家致力于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将已有政策惠及外商投资企业,以便推动外资扩大在华投资规模。

  此外,另有分析指出,外资企业数量大幅增长而实际利用外资增速有限,说明今年以来赴华投资的多为中小企业或中小项目,大型企业投资疲软,而这正是此次国常会要推动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尽快落地的背后深意。

  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扩大

  在赵萍看来,准入前国民待遇意味着外资企业在注册过程中能享受诸多便利,但是进入中国之后,却发现无法与国内的国有企业甚至民营企业享受同样的待遇,所以此次国常会也是回应了外资企业的一些重大关切,将能惠及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直接列明。

  例如,本次国常会所提及的预提所得税政策,就一直是外商关注的重点。按照中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已经在华投资的外国企业,需从利润当中向税务部门预扣10%的所得税,即为预提所得税。

  而2017年8月16日发布的国发39号文曾提出,为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随后,2017年年底,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的具体政策,释放出吸引外资的积极信号。

  当时商务部有关专家解读上述政策称,只要外资企业把所得利益留在中国,用于国家鼓励行业目录上的投资,便可暂缓纳税的方式,这意味着资金的占用减少了、资金周转更宽松了,同时也减少了利息支出,所以对于企业用利润所得来扩大投资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常会将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使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项目和领域。对此,毕马威杭州分所首席合伙人王军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扩大范围的用意很明显,是中国力图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以应对当前贸易摩擦以及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

  不过,他也补充说道,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本身是有多项前提的,首先,外商企业必须取得利润,有股息、红利等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其次,股息、红利等不汇回本国、或是分配给股东,而是希望用于再投资,且仍是对中国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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