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虹 » 四川 » 巴中 » 正文

明年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五险”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1  浏览次数:87
核心提示:  新京报讯  (记者许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从2019年1月1日

  新京报讯

  (记者许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要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推进市(地、州、盟)税务局、县(市、区、旗)税务局改革的步骤,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

  同时,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提出,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 长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长虹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